答:可以变更, 但需要作者再提供以下材料。
(1) 如变单位署名顺序, 需要原研究内容所属单位(通常是第一署名单位)的证明信, 证明内容:原署名顺序→现署名顺序→盖章。
(2) 如变更作者署名顺序, 需要通讯作者、第一作者同意的签字证明。证明内容:原作者姓名及顺序→修改之后的作者姓名及顺序。
(3) 将此证明信返回编辑部(邮寄或扫描后 e-mail 发来),新的变更即可生效。
年第卷第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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